另一人回答道。
“那要怎么办?”
“用得着程咬金教你?”
无奈之下,这一百名士兵继续追击而去。
“对了,周大小姐何时举行婚礼?”庞兴吉继续问道。
“就在明日,若大将军速度快的话,估计能赶上闹洞房。”斥候回答道。
“我闹你d爷!”庞兴吉一脚将他踹飞,瞎说什么大实话。
郡马爷是爱闹洞房的人吗?他喜欢入洞房!
抱歉庞兴吉仍停留在林平没有跟江云缨圆房的认知上,这话包含鄙视的意味。
驾驾驾!
急奔的马蹄踩在路边的花草上,溅起一滩滩新泥。
江南水乡的夏季阴雨连绵,即便是宽敞的官道,也有些泥泞。
扑通!
战马突然失蹄,倒在地上,连同林平也一起在泥水中打滚。
“什么破路,老子要把武国的官道全都变成沥青路。”林平暗暗发誓。
战马摔得很重,不停的在地上哀嚎,想来是没力气再驮着他狂奔。
此地距离应天府还有三百里路,纵然是狂奔的战马也需要好几个时辰。
“好伙计又要靠你们了。”林平拍打着双腿。
想到数百里路,终究是有些发软,他只希望天亮之后路面能干爽起来,也能重新找匹骏马。
若是众目睽睽之下跑回应天府,岂不要被别人笑掉大牙,那什么在周惜音的未婚夫面前装差。
就算把键盘给作者,也写不出很好的打脸剧情。
骑着白马的才是王子,只会跑的那是奴隶昆仑。
体内的小宇宙还是爆发了,林平如同火箭般的向前奔窜。
后面的百名护卫没等追上,就发现林平一溜烟的跑掉,不由的感叹道:“大将军这是换坐骑了?为何比兔子跑的还快?”
“想来是骑着一只母狗,也只有狗才能比兔子跑的更快。”
士兵们你一句我一嘴的议论道,总之,没人以为这是林平自己的速度。
一整夜之间,林平不眠不休,硬生生跑了一百多里,一缕阳光升起来的时候,那疲惫的身体又充满了干劲,就跟个小牛犊子一样。
“大叔,有马吗?”经过一处村落的时候,林平实在累了,喝一瓶东鹏特饮都不管用的那种。
“什么?你没吃饭?”老翁大声问道。
“好吧,算你有未卜先知的能力。”
“我是说,有马吗?”林平一字一句的大声喊道。
“哦,你想睡觉!”老翁点点头回应道,就仿佛洞晓天机一样兴奋。
“算了,就这头小毛驴了。”林平最终妥协了,直接从老翁手中抢过小毛驴,还留下了一百两银子。
“真是个奇怪的年轻人,一顿饭就要吃一头驴,我要回家多养几头,也不知他什么时候再来吃。”老翁整张脸贴在银票上,嗅着上面的香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