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为你准备了好多聘礼,随便一件都比姜临送的破簪子贵重,且我笃定你会喜欢。”
“许久之前我给小囡想了几个大名,她快三岁了,是我们的女儿,我会陪你把她养大,为她送嫁。”
“舅舅不算细心,但是待我很好。舅母娘家有个胖侄女,我不想娶她,小小年纪就跟舅舅去了军中。”
“关屯附近荒地,曾是彭英留给我的私田,但是我早把它的主人换成了祁絮风,所以崔景看你不顺眼。”
“还好你不嫌弃我身上的疤,我可以活很久。会随你一起种田,还可以陪你回乡报仇。”
孟长义颠三倒四说了很多话,絮儿只觉得鼻子发酸,眼泪很不争气。
双手从紧紧抓着他腰两侧的衣裳,变成环抱姿势。那么小心翼翼,就如她失去父母之后的人生。
孟长义的下巴刚好卡在她头顶,说起话来一顿一顿的。
“祁絮风,我就当你答应我的求娶了,回去之后我就把聘礼双手奉上。我还要亲自卷铺盖搬过去,然后把……”
“孟长义。”
絮儿打断他说话,这无疑让孟长义心中一紧。
亲密相拥的两个人,能清晰感受到对方的呼吸和心跳。
“你不在的时候,我很想你。”
迟来的坦然,是絮儿的过去在让步。而孟长义,咬牙困住心口那一团滚烫。把絮儿扛在肩头,如一只猛兽似的在柳榆林吼叫奔跑。
天旋地转的絮儿很想吐,她后悔了!这个狗男人一身蛮力,怎么就忘了防他一手!
想不到孟长义的知足如此简单,更没预料到龙精虎猛的男人,发起狠来真的想吃人。
羞红的夕阳在山头树梢摇摇欲坠,柳榆林的野草丛花之间,女子扒了男人的衣裳,却怎么都数不清他身上的伤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