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流冠带荣身。凡给匾额之民家,永免差役。仓米于春季支借,秋成还仓。遇灾荒则赈恤本地贫民。设正、副社长司其出纳,地方吏胥不得干预,但地方官有权稽查、监督。
他提的是后世清康熙年间的“社仓法”,不同于宋、明,乃是以奖励的方式鼓励富民捐粮,有“无本买卖”之嫌。然,这等奖励却正是平民最为眼热的,有钱人要面子呐。
他的这番建言让苏轼顿时眼前一亮,太有可操作性了,都晓得“常平仓”、“义仓”的猫腻,这改良版“社仓”却是最大限度地趋避了可能存有的弊端,算是官方鼓励的民间行为,但官府却是有“最终解释权”的,此策大善也。
老苏同志是个雷厉风行之人,当即令高俅等一干幕僚尽快列出条陈,时不我待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