锅里的肉汤很快见了底。
老爷子们一个个挺着肚子,靠在椅子上,脸上洋溢着满足的红光。
那股子抢食时的疯狂劲头己经散去,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酒足饭饱后的惬意。
李致胜瘫在一边,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。
手里还紧紧攥着那只空碗,碗里残留的肉香一个劲儿地往他鼻子里钻。
他成功了。
他真的从一群“饿狼”嘴里,给自己的爷爷抢到了一大碗肉。
虽然为此他付出了上衣被拽掉一颗扣子,发型彻底变成鸡窝的代价。
但他觉得,值!
李大爷打了个响亮的饱嗝,慢悠悠地走到杨林面前,上上下下地打量着他。
“杨小子。”
“你跟大爷说句实话。”
“这肉,你到底是怎么做的?”
李大爷的眼神里充满了好奇。
“按理说,清水煮出来的肉,不可能这么香,汤更不可能这么鲜。”
“可我看你这锅里,清汤白水的,连个八角大料的影子都看不见啊。”
这话一出,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了杨林身上。
不光是老兵们,连周围那些从头看到尾的围观群众,也都竖起了耳朵。
是啊,这才是最大的疑点!
过程简单得离谱,结果却好吃到爆炸。
这不科学!
杨林擦了擦手,看着一脸求知欲的李大爷,露出了一个笑容。
“李大爷,您眼力真好。”
“这锅汤,看起来是清水煮肉。”
他顿了顿,声音清晰地传遍了整个小吃街。
“而我要的,就是这个‘看起来’。”
“我要让你们看到的,是当年最熟悉,最简单的场景。”
“但你们吃到的,必须是这个世界上最好吃的猪肉炖土豆。”
杨林伸出一根手指。
“第一步,腌制。”
“我选的是最顶级的五花肉,肥瘦相间,层次分明。”
“用我的独家秘料,腌制超过十二个小时。“
“让香料的味道,一丝一缕地渗入到肉的纹理深处。”
他又伸出第二根手指。
“第二步,煎制。”
“腌好的肉,不能首接下锅煮,那会把所有的精华都煮到水里,肉就柴了。”
“得用大火热油,把每一面都煎到金黄焦香。”
“这叫‘美拉德反应’,能瞬间锁住肉汁,还能激发出肉类最原始的焦香。”
最后,是第三根手指。
“第三步,卤制。”
“煎好的肉,放进我调配的清卤汤里,小火慢炖三个小时。”
“这三个小时,能让肉变得酥烂软糯。”
“入口即化,同时又不让过多的调料味盖住肉本来的鲜美。”
杨林指了指那口己经空了的大锅。
“等这三道工序全部完成,我才把处理好的肉和土豆。”
“放进这口盛满了清水的大锅里,当着大家的面,点火加热。”
“所以,大家看到的,是清水煮肉。”
“吃到的,是腌、煎、卤三道工序叠加出来的。”
“这叫……”
杨林拉长了声音,笑得像只偷了腥的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