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走了朴延锋和黄瑞,宋明辉也开始收拾自己,前世邱越就是一个极其自律的人,如果不是两辈子的疲劳压身,今天是不可能起来这么晚的。
洗漱水池就在厕所里,和茅坑共享两平不到的地方。淋浴器的水龙头实在是太旧了,滴滴答答的不断滴水。
挤了点牙膏,两面针牌子的。塞进嘴里的味道和前世用惯的狮王比差了很多。周佳有牙周炎,用这个比较不容易过敏。
墙上有块镜子,是用透明胶直接粘到瓷砖上的,中间还有一道裂纹,让宋明辉的上下脸看起来有些对不齐整。
昨天回来太累,只是简单洗了把脸就睡了,加上厨房用的那种老式黄灯泡,他并没有很仔细的审视自己到底这辈子的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模样。
现在好了,光线充足,他可以好好对着镜子看看里面那张脸了。
尽管前世是同学,二人最多算是个脸熟,本就不是一路人,一个学霸、一个混子,怎么能凑到一块去呢。之后二十多年,他有意无意的淡忘被人救的事情,宋明辉的模样就更是模糊了。
把头发撩上去仔细看看,真的是......相当的帅气啊!
这可不是后世小鲜肉被追捧的所谓“漂亮”,而是更具有阳刚气的英俊。棱角分明的线条,配上有一点点的棕色的肤色,非常爷们。偏偏还长了一对丹凤眼,在狂放的基础上还点缀了一点儒雅。
想想邱越,不用往远了想,就昨天看到的那头年轻时代的自己。矮矮胖胖的,肿眼泡蒜头鼻,工作后再熬没了头发,这真是比不了、不敢比啊。
他在脸上揉揉这掐掐那,对现在镜子里的自己喜欢的不得了,这要是被别人撞见,一定以为他神经有问题,或者是个超级自恋狂。
要说有什么不满意的,就是这一脑袋头发。昨天还看不上那个黄毛头发的粗糙,自己这也没差多少。有些自然卷,可偏偏为了凹郑伊健古惑仔里的造型,留着个长发,为了看起来直,天天搞那个离子烫。结果头发给弄坏了,这里短一截,那边少一绺的,要多寒碜就有多埋汰。
弄头发去,终于有头发了,必须去好好搞搞。
想到这也不再自恋,用香皂快速的洗了把脸,头发往后梳了梳,穿上母亲早准备好的衣服便下楼了。
上衣兜里有十块钱,他妈每次都这样给他零花钱,平时都是五块,今天可能是照顾自己是病号吧。
下楼后往北走一条街,就是附近最有名的菜市口“大西街”,这里开了很多店,台球厅、游戏厅、理发店、饭馆子应有尽有,人流也十分密集,更是小混混扎堆的地方。人送外号安山“铜锣湾”。
往里走,在分支小路上,有一家很不显眼的理发店,就是宋明辉常去的地方了。别看这里生意不咋滴,但绝对是他们小混混最向往的地方,因为这里的老板,是曾经的大佬“超哥”。
也是因为打架,伤人又赶上了严打,被重判了好几年。出来后洗心革面,就在这里开了家小店。不少他曾经的朋友也总来照顾生意,就属于那种人不在江湖,但仍旧有他的传说。
你说那帮看着古惑仔长大的后起之秀,哪受得了这个,剪头就找超哥,见面就喊老大,弄得对方啼笑皆非又无法拒绝,毕竟来者都是客嘛。
一进门,宋明辉便坐到窗口的椅子上,超哥在给个小年轻剪头,又是个陈浩南头型,他这一天手里至少得过十几个这种脑袋。
只有一个“铜锣湾”,遍地都是陈浩南。
“小辉来啦?坐会啊。我怎么听说你被人干了呢?”
这“干”子咋听咋别扭。
“别听黄瑞那货放屁,三个对我一个,最后对方满脸血跑了,就水果刀划了一下,不碍事。”
不用想就是黄瑞那货传的,朴延锋可没那么嘴贱,这事之前就他俩知道,这下可都要知道了。
超哥手上活没停,“这次没事,不代表次次没事,万一失手捅了要害,可真会要人命的。”
对此,宋明辉脑袋里前世的记忆当然深表赞同,上一辈子这哥们可不就是被这小刀捅死了。
“哥说得对,我昨晚也想了不少,以后除非逼不得已,绝对不动手。我这不也是为了救人嘛,三小崽子在我们地盘抢我同学,那还不弄他们?”
超哥没在说什么,手头的活也正好结束,一拍眼前崭新的“陈浩南”,让他去旁边自己洗洗,这里讲究个半自动服务。
随后他一指宋明辉,“来吧,只是修一修还是怎么的?”
他合